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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eb view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 2. 2. 2. 2. 2. 2.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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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小区项目(EPC)

二标段监理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商梁招办【2020】26号

招 标 人:商丘市恒生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大硕(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

时 间:二零二零年七月

2

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第四章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3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3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小区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商丘市梁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商丘市恒生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小区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小区项目(EPC)

2.2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商梁招办【2020】26号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天瑞路与八一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2.4建筑规模:规划用地面积:55205.007㎡(其中,北地块:23362.433㎡、商业地块:6482.184㎡、南块地:25360.390㎡);总建筑面积161240.66㎡(其中,北地块:77886.04㎡、商业地块:18062.54㎡、南块地:65292.08㎡);

地下建筑面积37031.83㎡(其中,北地块:16711.95㎡、商业地块:5316.42㎡、南块地:15003.46㎡);地上总建筑面积124208.83㎡,(其中,北地块:61174.09㎡(住宅60309.02㎡,社区办公服务、物业管理:865.07㎡)、商业地块:12746.12㎡(便民服务中心:6512.35㎡,商业:6233.77㎡)、南块地:50288.62㎡)。

2.5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

2.6质量要求:

一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二标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使本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

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2.8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标段: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小区项目(EPC)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建设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9项目工期:

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36 个月(施工)、45天(设计);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建设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

3.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经理);

3.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投标文件里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打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日期以网络公示日期为准;

3.7、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须有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8、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或网页截图,显示查询日期)加盖投标人红章且附入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10、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查询记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1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监理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有人防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19 年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5、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从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5人;

3.6、投标企业具有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7、2018、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20 年1 月1 日之后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3.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9、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无行贿查询记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各供应商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4.2、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4.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位投标人及时查看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最新通知,下载最新投标人工具箱制作投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应在 2020 年 月 日上午 9:00 点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流程:

6.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6.4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上午 09:00 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三(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6.5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年 月 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12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恒生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天瑞路与八一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13037552622

招标代理机构:大硕(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归德路五洲城A24-10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7639153456

监督单位:梁园区政府招标投标审查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2276572

2020年 月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商丘市恒生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13037552622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天瑞路与八一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硕(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归德路五洲城A24-10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7639153456

1.1.4

项目名称

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小区项目(EPC)

1.1.5

建设地点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天瑞路与八一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建设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建设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

1.3.3

监理服务质量要求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使本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6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澄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 9时 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请自行注意查看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其他发布媒体网站上该项目相关信息,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后均视为各投标人已确认知悉相关内容,因此产生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请自行注意查看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其他发布媒体网站上该项目相关信息,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后均视为各投标人已确认知悉相关内容,因此产生

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

进行补正。

3.2.3

招标控制价

工程施工总承包费的0.7 %;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8万元整

2交纳方式:网上递交。

3交纳及到账时间:

4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注明保证金交纳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招标公告。

投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由选择投标保证金或电子投标保函,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具体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20 年 1 月 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签字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盖

章是指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网上上传GEF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按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

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3.7.5

装订要求

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4.1.2

封套上写明

本项目不适用

4.2.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见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上午 09:00;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开标席位 (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2

开标程序

按电子投标系统程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业主代表2名(一般为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或类似的资格条件或经招标人合法授权具备评标专家相应资格条件的代表),经济、技术专家5名共7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个

7.3.1

履约担保

10 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项目总监及其它所有人员必须在现场办公每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总监每缺勤一天

罚款 10000元,其它人员每缺勤一天罚款 2000元,项目总监累计缺勤超过 15 天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项目总监及其它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 得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对以上各条款进行承诺,并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0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 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 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 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 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标评审专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同时投标人应打开 IE 浏览器,新建窗口输入网址http://222.138.172.2:5562/,通过账户口令或数字证书登录页面并保持实时登录状 态,以确保能及时收到评审专家要求的信息。即投标人应保持两个页面都实时处于登 录状态。

3、 无论是澄清、说明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 PDF 格式并且加盖有投标人(供应商)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word 编辑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输出为 PDF”,将 word 文件转变为 PDF 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因网络安全的需要,登录后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建议投标人(供应商)5 分钟刷新一次。

4、 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投标人(供应商)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

5、 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关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sqggzy.com)是否发布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 载,如由于招标人未看到且未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工作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提出投标申请。

(4) 被责令停业的;

(5)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监理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5)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 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监理大纲;

(6) 项目管理机构;

(7) 资格审查资料;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2.2 合同实施期间无论条件发生任何变化,监理服务费均不做任何调整。

3.2.3 投标人监理费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招标控制价为:工程施工总承包费的0.7 %;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 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递 交投标保证金,并将交款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放入其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 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以上情形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招标人可要求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网上公示信息、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有效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企业应说明相关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此处企业只需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说明,不要求提供主管部门或法院出具的证明),并附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果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 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参加开标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亲笔签署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无效。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U盘中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3.7.5 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不适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1.1 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位投标人及时查看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最新通知,下载最新投标人工具箱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86095959。

5.2 。

5.3 开标程序

按电子投标系统中的程序进行。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业主代表2名(一般为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或类似的资格条件或经招标人合法授权具备评标专家相应资格条件的代表),经济、技术专家5名组成。

6.1.2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腐败和欺诈行为

本次招标各方在招标过程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用户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 得的权益。如果投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

书编号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质量

签 名

备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29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仅供参考)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

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仅供参考)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仅供参考)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已被

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 标 价: 。

项目总监: (姓名)证书编号: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承包合

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仅供参考)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仅供参考)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按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总监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注: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监理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30分

监理服务期及服务质量: 2分

业绩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 22分监理大纲: 0—46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在招标控制价 100%~95%(含 100%、95%,下同)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50%+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超过五家(含五家)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进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进行赋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95%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

若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 100%~95%范围内, 则以招标控制价的 95%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1)

投标报价

得分

(0-30 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 30 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扣 1 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每低于1%扣 1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 5%以上时(不含 5%),每再低1%在现有得分的基础上扣 3 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2.3(2)

监理服务期及服务质量

(2 分)

投标人所报监理服务期及服务质量满足要求的得 2 分,不满足者不得分。

2.2.3(3)

企业业绩及获奖情况

(15分)

1、企业同时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3分,否则不得分;

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达10万平方米及以上监理业绩 1项的得基本分 2 分,每增加一个的加 2 分,最多加 8 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监理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得 2分,最多得 2 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证件不重复计分);

4、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所监理工程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得 2 分,最多得 2 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

项目总监业绩及获奖情况(2分)

1、项目总监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者得 2 分,为工程类工

程师的得 1 分,其它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情况

(0-5 分)

1、根据项目部人员的人数、资格水平、专业配备等因素进行评分,分为三档:相关人员配备齐全,整体素质较高的得 4 分;相关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得 2-3;整体素质一般的得 0-1 分。

2、项目部人员中配备有安全工程师的,得 1 分。

2.2.3(4)

监理大纲

(0-46 分)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图 0—3 分

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5分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5 分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5 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0—5 分

文明、安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5 分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0—5 分

证旁站的措施和方法 0—5 分

监理机构投入的设备 0—5 分

编制监理大纲综合水平 0—3 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 评标委员会由七名及以上评委组成时,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上述评审内容的汇总后,全体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 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服务期及服务质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业绩及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服务期及服务质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业绩及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3.5.2、3.5.3、

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核验.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无确保监督施工单位按绿色施工 标准施工的承诺;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服务期及服务质量计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及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计算出得分C;

(4) 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D;

3.2.2 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0

第四章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参照国家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

第 二 卷

河南省商丘大学科技园小区项目(EPC)

二标段监理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施工总承包费的 %的投标报价,并按技术规范、招标文件、合同条 款的要求对上述工程进行建设监理,监理服务期为建设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监 理服务质量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使本工程符 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合格。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愿意承担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监理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 的要求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 我方承诺派出 (姓名)(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我们将保证在接到发包人的进驻通知后 3 日内进驻现场并开展监理工作。

(6) 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我方的投标报价中。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_(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 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监理工作范围

投标报价

质量控制目标

工期控制目标

总监理工程师驻工地承诺

每周不少于 工作日

投标有效期

监理期平均

监理人数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

编号

备注

承诺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49

五、监理大纲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附监理 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 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三)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须如实将公司所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逐一列出并填写此表,不得弄虚作假。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其他材料

1、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拟派出 (姓名)(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号: ,注册监

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担任 (项目名称)的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系本公司正式职工,我公司承诺: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和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本工程的监理期间能及时到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每周上岗天数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否则愿接受招标人任何形式的处罚。如违背上述承诺或承诺不实,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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